《不放行,就不再買台茶!1960年大洋行與檢驗局的對峙》(上)
Jun 25. 2026
1950年代台灣外銷的綠茶與紅茶普遍摻有添加物,官方為此大力取締並禁止出口。1960年香港怡和洋行的紅茶採購案因而引起渲染大波,出口遭阻讓怡和一度揚言再也不買台茶,連美國大使館也捲入其中。
[茶葉添加物行之有年]
1950年代出口的紅茶,製造過程習慣添加著色劑以增加紅茶的茶湯湯色,官方調查發現,甚至有些茶商把綠茶或粗老茶菁掺加色料製成紅茶,官方認定是掩飾粗劣茶葉缺點的不正常行爲,有損外銷信譽,因此只要是外銷的紅茶都會做著色物試驗,有著色反應的,不許輸出。
紅茶有添加物,綠茶自然也免不了。台灣外銷非洲的綠茶,向來有摻用滑石粉及澱粉的習慣,用意是增進茶乾緊締,看起來比較美觀。可是滑石粉含鉛有害健康,使用澱粉則茶葉不耐儲存,反而有鼓勵茶廠收購粗老茶菁之弊。
這個故事發生在1959年的年底,香港怡和洋行向台灣茶商訂購了3750箱的紅茶副茶,總重量達37萬餘磅。品質好的茶乾為正茶,副茶便是相對於正茶的邊角料副產品,包含茶角茶梗茶末等物,價格較低。這批紅茶副茶已經有來自荷蘭鹿特丹的買方確定向洋行採購,是極為單純的國際貿易。
[怡和洋行的貨無法出口]
台灣省檢驗局徹底執行政府取締外銷茶葉添加物的政策,確定這批紅茶摻有澱粉與著色劑,檢驗不合格,因此不同意出口。這下子急壞了洋行以及茶商,如果沒有在1959年12月底海運出口,會面臨鉅額違約罰款,但是省檢驗局不為所動。
到了1960年1月下旬,這批茶還躺在基隆港倉庫裡面。洋行與茶商公會向外貿審議委員會陳情,怡和洋行表示最初在訂購的時候,無論是香港總行還是歐洲的買方,都認可這批茶樣的品質。
當台灣省檢驗局判定不合格,洋行還把茶樣寄到英國糧食局在香港指定的化驗所檢驗,確定這批茶葉並無任何有害健康的成分,而且鹿特丹的買方也已經付清了大部分的貨款。
[不放行,就不再買台茶]
甚至怡和洋行1月22日的信函中揚言,只要這批紅茶沒有出口,就不會再採購台茶。
外貿審議委員會也是想方設法能讓事情順利推進,但是檢驗局實在太硬了,怎麼講都沒用。最後想出一招,那乾脆把這批茶認定為「廢茶」,用茶廢料的標準就可以拿到輸出許可了。
怡和洋行無奈中同意了這個折衷辦法,強調只要實質的茶葉內容沒有改變,用這個名義他們可以接受。
到了2月2日,檢驗局依舊是軟硬不吃,照樣不同意。
[當廢茶都不夠格,美國人介入了]
理由是:依據台灣省廢茶出口規則,這批紅茶品質沒有差到可以當成廢茶,所以還是不會給予「廢茶」輸出許可。
外貿審議委員會幾近無計可施,2月2日建議怡和、德記與百吉洋行,不如重新再抽樣檢驗一次,分成三份,一份交檢驗局再驗一次,一份給檢驗局留存,另外一份給外貿會保管。最特別的是,這一份回函副本指定給台灣省檢驗局之外,還有美國大使館的經濟參事官葛丁史(Norman W. Getsinger)。
台灣省檢驗局的油鹽不進,讓怡和洋行深感頭痛,找上了美國大使館居中協調,這讓整件事情升級到外交層次。
2月5日怡和洋行承諾,如果這一批茶葉獲准放行出口,怡和洋行將全部承擔最終用戶(即鹿特丹的買方)可能產生任何後果的責任。也保證若在歐洲發生任何爭議,怡和洋行不會要求台灣方面退款。
[兩大洋行共同擔保終放行]
到了2月12日,怡和洋行進一步發函給外貿審議委員會承諾,這批貨物由怡和洋行與德記洋行共同簽署一份擔保書來承擔全部責任。
這場對峙最後以洋行的讓步收場,兩大洋行罕見聯手用自身的商譽為這批「不合格」的茶葉背書。這份協議讓原本僵持的法規問題轉化為洋行的自負盈虧,也讓這批紅茶在扣留數月後終得放行。
此後數年,添加物問題獲得控制,並逐漸在外銷的台茶裡消失。
資料來源:
《豐年雜誌,第15卷第八期》
《國史館藏,怡和洋行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