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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茶界大整頓,民人跟官府「含扣」要三思》(下)

《1960茶界大整頓,民人跟官府「含扣」要三思》(下)

Jun 25. 2026

怡和洋行紅茶副茶案在各方調解之下落幕,但是這件事在台灣內部還沒完,政府除了行文洋行交出生產廠商的名單,並要求公會對其給予嚴重警告的處分。結果其中一家被點名的廠商矢口否認,申復取消處分,遭官方公布其歷次不合格紀錄,昭告業內。

 

另外也通報全台的茶商,將近26萬公斤的不合格紅茶副茶,必須比照怡和洋行由茶商擔保所有責任,並在這個前提下,8天內(1960年3月底以前)全部外銷完畢,此後新製造的茶葉不得再有任何的添加物。

 

[開始抓戰犯]

 

怡和洋行的那批紅茶副茶,採購自三家台北的茶行,外貿會要求洋行交出實際源頭生產者。在官方的壓力下,這三家茶行供出了上游的生產者,總共有七間製茶工廠。

 

官方看來是要藉這個機會殺雞儆猴,外貿會正式通知製茶業工業同業公會,為了避免影響將來台茶外銷,勢必要有所行動,要求公會對這七家廠商「予以嚴重警告」,並通知其他製茶廠,不得再生產類似茶葉。

 

[頂嘴下場堪慮]

 

其中一家茶廠表達異議,聲稱他們沒有用劣茶外銷,要求撤銷警告。結果把官方搞毛了直接打臉,列出這家茶行1959年11月中旬到1960年1月下旬兩個月內的7筆不合格紀錄。

 

這7筆內容是紅茶,正茶與副茶都有,總量約2萬8000公斤,分別外銷到美國紐約與加拿大。違規內容不是加有澱粉就是染色,不然就是茶梗石粒太多,甚至還發現煤炭摻雜其中。

 

基於事實明確,外貿會回函「所請撤銷警告處分一節,未便照辦」。這份公文副本還抄送省農林廳、省檢驗局、製茶工業同業公會、茶輸出同業公會,完全不留餘地。

 

這下搞得人盡皆知,還被官方點名做記號,民人向官府「含扣」之前真的要三思。

 

在紅茶之外,綠茶也殃及池魚,3月下旬有一批3萬5000磅外銷摩洛哥的綠茶被驗出澱粉含量超標,外貿會照樣追殺到底,要求出貨茶行供出上游製造商,3家廠商遭到點名,同樣受到警告處分。

 

[要買方同意兩次太尷尬]

 

不過怡和洋行紅茶案開了一個先例,這批不合格的茶葉如果要外銷,必須徵求買方願意接受的意見。這讓台灣的茶商感到困窘,畢竟在採購流程一開始,買方是接受台灣茶商所提供的茶樣才下單,現在政府要求出貨前還要讓買方再同意一次,會讓對方誤以為出貨內容比茶樣還要差,請求政府「俯察商窘」,同意「免徵買方意見」。

 

但官方是吃了秤砣鐵了心,大有趁此機會立威整頓之意,完全不理會茶商公會的請求,3月22日的回函態度強硬,宣布經濟部確立的幾點原則:

「首先是這批不合格的紅茶副茶,如果當地政府不反對可特准輸出。

其次是,當地政府必須給予『准予進口』的證明。

其三是這種茶外銷以後,所產生的後果由業者自行承擔。

最後是所有的茶葉,必須在3月底以前報准輸出。」

 

[官方油門踩到底]

 

對照茶商公會之前「免徵買方意見」的請求,經濟部的意思不只是要徵求買方的意見,也要買方所在國政府同意才行,「窘上加窘」。

 

更艱難的在外銷,怡和洋行紅茶案後清查,1960年初按照舊法完成的紅茶(即所謂不合格紅茶),數量仍然相當可觀,總數達到將近7000箱,約近26萬公斤。外貿會發文日期是3月22日,期限是3月31日,不能不說真的太狠了,八天內要賣掉26萬公斤的紅茶,而且是外銷,比不可能的任務還不可能。

 

[8天要賣26萬公斤]

 

三月底之前只有三家提出申請,總量不到3萬9000公斤,九牛一毛。茶商哀鴻遍野,向官方陳情希望展延到4月20日,但是依然慘遭打槍,不為所動。

 

這場發生在 1960 年的茶業風暴,不只是貿易糾紛,更是關於「信用」的震撼教育。官方的鐵腕讓業界叫苦連天,卻也守住外銷台茶的底線。那張 8 天內要外銷 26 萬公斤茶葉的通牒,如今讀來依然感受到當年官民博弈的肅殺氣氛。

 

參考資料

《國史館藏,怡和洋行案》